產業園區是指以為促進某一產業發展為目標而創立的特殊區位環境,是區域經濟發展、產業調整升級的重要空間聚集形式,擔負著聚集創新資源、培育新興產業、推動城市化建設等一系列的重要使命。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把工業園區、開發區、科技園區等概念與產業園區交替使用,其中以工業園區與產業園區混淆最為嚴重。事實上,產業園區與其他幾種經濟發展模式有很大的區別。根據我國的分類標準,產業這一概念可以劃分為第一產業、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其中第一產業通常指大農業,包括農、林、牧、副、漁等,第二產業通常指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等,第三產業通常指服務業,包括交通運輸業、金融業等非物質生產部門。根據這一標準,工業、技術開發等僅僅是產業中的一個部分,因此,產業園區也就包含了工業園區、科技園區、開發區等。
關鍵詞:產業園區、智慧園區、智慧產業園區
產業園區的分類
從不同的角度,產業園區規劃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以下我們從內容和形勢上的分類來講:
1、從內容上劃分,產業園區可分為產業規劃和空間規劃兩部分。產業規劃是靈魂,空間規劃是軀體,所以園區規劃應該堅持產業規劃先行的理念。
2、從形勢上看,產業園區規劃可以依次分為發展戰略、發展定位、產業定位、產業布局、產業升級,經營管理等六個模塊,他們之間環環相扣,具有較強的內在邏輯關系。 一、產業園區
目前,關于產業園區還沒有統一的定義。綜合學者從不同角度對產業園區進行的界定,本文認為產業園區是指在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政府主導力量干預形成或通過市場機制自發形成的產業集群區域,區域內具有完備的基礎設施和良好的社會環境,同時產業集約化程度高、特色鮮明、企業之間具有明顯的產業關聯,是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一種有效方式。產業園區包括工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特色產業園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等。
產業園區的類型
1、工業園區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認為,工業園區是在一大片的土地上聚集若干工業企業的區域。它具有如下特征:開發較大的面積;大面積的土地上有多個建筑物、工廠以及各種公共設施和娛樂場所;對常駐公司、土地利用率和建筑物類型實行限制;詳細的區域規劃對園區環境規定了執行標準和限制條件;為履行合同和協議、控制和適應公司進入園區、制定院內長期發展政策與計劃等提供必要的管理條件。
2、經濟技術開發區
經濟技術開發區是我國在經濟體制轉型期間出現的一種通過采取特殊政策、營造優良環境,吸引國外資金和技術、發展外向型經濟的特點區域,具有“企業結構以外商投資為主、產業結構以現代工業為主、產品結構以出口為主、致力于發展高新技術”的特點。
3、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指性質和功能相似的一類地域組織,即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在一定地域內的相對集中,其任務是研究、開發和生產高技術產品,促進科研成果商品化、產品化,我們把這類科技—工業綜合體稱為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世界各國對高新區的稱謂不盡相同,但它們一般都是一種以智力資源為依托,以開發新產業為目標,促進科研、教育和生產相結合,推動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地域。
4、特色產業園區
特色產業園區是指以本地特色資源為基礎進行深加工為主導產業并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從而加快本地經濟發展的一類產業園區。
其他類型
產業園區還包括出口加工園區、保稅區、邊境經濟合作區等類型。
1、出口加工園區
出口加工園區是指經國家批準設立的,在港口、機場附近或其他交通便利的地方開辟一定的區域,并提供水、電、通信等基礎設施,用優惠政策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發展在國際上具有競爭力的出工加工工業的特殊區域。
2、保稅區
保稅區是指以海關保稅政策為基礎,經國務院批準設立、海關實施特殊監管,以發展國際貿易、加工以及倉儲、商品展示等服務行業為主的特殊經濟區域。如深圳保稅區、寧波保稅區等。
3、邊境經濟合作區
邊境經濟合作區是指我國沿邊開放城市發展邊境貿易和加工出口的區域。如云南省的瑞麗、畹町邊境經濟合作區等